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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到天荒地老 永久綠卡終於被approve啦!
Nana和B公證結婚時 一並申請了依親的身分轉換
(申請流程請見這個連結)
當時美國移民局給的是可用兩年的臨時綠卡
而申請者必須在臨時綠卡過期前的三個月將“轉換永久綠卡”的申請表i-751繳交至移民局
(很重要 一定要記得 要不然等臨時綠卡失效 就沒有合法的居留身分)
和申請臨時綠卡的步驟比起來 填寫i-751簡單多了
首先到移民局的網站 下載說名表和最新的表格
附上最新的資料(Example如下)來證明婚姻依舊有效 (不是假結婚 :P)
-房貸(Showing joint occupancy)
-聯名銀行帳戶
-聯合報稅資料
-Insurance policies
-電費/帳單(例如有兩人電話的帳單)
-另外我們還附了幾張相片
遞件後申請者會收到一個單據 這張單據可以延長原本臨時綠卡的失效期限一年 請好好保管
不過審查的流程顯然還是很漫長
我的申請表格是2011年7月份遞件的 等了好久
到最近還有點小緊張想說會不會被拒絕
整個流程大約6.5個月 直到情人節前夕才收到approval通知
正式綠卡則會在60天內收到
呼 終於鬆了一口氣
接著等明年辦公民囉! :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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